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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与厦门之间开通“小三通” - 2001年1月2日

小三通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台湾海峡两岸实施的小型三通模式,实现两岸小规模的通商、通航和通邮。
基于海峡两岸仍在意识形态上有重大的分歧,重现三通的机会极微,但实际上两岸居间在福建沿海和金马地区早已有经济上的交往。1992年3月中国福建省提出“两门对开,两马先行”的“小三通”构想。这是由于“两门”(即大陆的厦门和台湾的金门)和“两马”(即大陆的马尾港和台湾的马祖)均只是相距咫尺的地方,在此进行小规模的“三通”是可以说是在当时的限制中,带来有利于两岸民间发展的办法。初步的小三通构想,是在马尾、厦门、湄洲湾兴建供两岸直航的专用码头,在厦门、金门两岛间铺设海底电缆,和准许到大陆的台湾人在福州、厦门两机场办落地签证。
1994年1月由中国大陆片面地实施《关于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指定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东南沿海口岸,由台湾居民和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进行“小额贸易”,“小额贸易”并不等于一般性的进出口业务。大陆当局将这种小额贸易定性为非官方的直接贸易和经济交流。即为“通商”。
小三通口岸—金门水头码头的海关大楼1994年6月由金马爱乡联盟提出《金马与大陆小三通说帖》,表达希望能以“单向通航”、“定点直航”或“先海后空”、“现货后客”等方式,渐渐进行小三通。即为“通航”。
1997年4月19日,两岸开始进行高雄与福州、厦门间的“不通关、不入境”的境外通航。及至2000年3月21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离岛建设条例》第18条,订明“为促进离岛(指澎金马地区)发展,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俗称小三通条款),条例于同年4月5日实施。2000年12月13日,中华民国行政院根据《离岛建设条例》通过《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以作为小三通的管理依据。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定点定时的货客运通航。目前有“金门—厦门”、“马祖—马尾”、“金门—泉州”的小三通固定航班。2008年6月19日,扩大小三通方案19日正式公告实施,即日起,只要持有两岸入出境有效证件,就可以从金门或马祖进出中国大陆。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说,扩大小三通是政府照顾金马地区民众的一项政策,缓和未来两岸直航所带来的影响。 扩大小三通方案下午正式公告后,在金门码头,一艘戴着200多名乘客的客轮随即从金门出发,驶往对岸,成为扩大小三通实施后的第一个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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