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之妻陈壁君被公审 - 1946年4月16日
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审判汪精卫之妻陈壁君。下午2时许,法院派法警4名,马车一辆,由司前街看守所签提陈壁君到庭。陈身穿蓝布罩衫,花白头发,戴白边眼镜,襟插派克钢笔一支,左手戴夜光表一只,右腕套玉镯,神色自若。
审判庭由法院院长孙鸿霖担任审判长、检察官为韦维清,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法庭的房屋很大,但旁听者座均被坐病,记者席上还有两位美国合众社记者。检察官陈述起诉要点,陈诉毕,庭上问被告有无答辩。这时,陈壁君从容地在身边取出预先写好的答辩书声称:“本不想答辩,因为我并不想要求免罪,我罪刑是可以受的,但是我罪名是不能担的,现在我的答辩许多话,本不愿说,法庭既要我说,所以我不能不说。”
陈称:“汪先生言论行为,为大众所见,不能诬蔑,有利于民,有功于国;汪爱国家爱民众,尤其是老的小的,无法逃难,我们要保护他们。”至此庭上问:“你们在京既商议过抗战,知抗战是要牺牲的,何以后来又要和平?”陈壁君说:“不得不战时,我们要抗战,可以和平时,我们要和平,抗战牺牲太大。”问:“中日满宣言,把东北轻轻送掉、牺牲又如何?”答:“中日满宣言也是暂时的,我们的目的是要取消满洲国,我们如果一切做得好,一定能达到目的。我们是为国家,为社会不计自己利害的。”
接着,检查官韦维清提出辩论要点:(1)被告称汪逆救国救民,实在是祸国害民。汪逆文章写的很好,但他的名利心太重,他为的是自己。陈壁君一人看汪精卫是救国救民,多数人不如此看法;(2)发表通电,响应日本近卫声明,妨害抗战国策,被告以普通人的常识,赞同汪之主张为了国家民族,显然无理,强为饰词;(3)伪特工残害抗战同志,被告虽非直接的人,然伪特工为被告所主持,有报告为证,被告一再否认,然证据确实,岂容诡辩。陈璧君又讲她的理由。于是庭上宣布答辩结束,定期宣判,被告还押。这场公审,足足有3个多小时。
22日,陈壁君被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予以没收。陈壁君的女儿汪文询提起上诉,南京最高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判。陈壁君便于苏州狮子口的江苏第三监狱中服刑。
1380年 朱棣就藩北平
1889年 英国电影艺术家卓别林诞生
1898年 德国数学家赫尔穆特·克内泽尔诞生
1903年 俄国基什尼奥发生残酷大屠杀
1907年 爱新觉罗・溥杰诞辰
1919年 美国提出山东由五国共管
1940年 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诞辰
1947年 NBA球员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出生
1948年 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建立
1950年 解放海南岛战役开始
1961年 古巴反政府武装猪湾登陆失败
1964年 前苏联制造塔城暴乱事件
1966年 《三家村札记》和《燕山夜话》受到批判
1972年 日本作家川端康成自杀
1988年 巴勒斯坦领导人杰哈德遇刺身亡
1989年 爱国实业家胡厥文逝世
1991年 生态学家侯学煜逝世
1992年 阿富汗游击队组织接管政权
1992年 我国首次派谴部队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1995年 新闻教育家顾执中逝世
1996年 日美签署《日美安保联合宣言》
2007年 美国发生严重的枪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