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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希泉逝世 - 1988年5月14日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主席庄希泉因长期患病医治无效,1988年5月14日上午11时1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庄希泉祖籍福建安溪,1888年9月9日生于厦门的一个商人家庭,曾就读于厦门东亚书院和前清举人办的学馆,18岁便开始在上海经商。早年,他追随孙中山先生,从事实业救国。
    1911年底上海光复后,为解决军无粮饷、民无生计的困境,庄希泉受上海军政府委托,组织“南洋募饷队”急赴南洋筹款。在这次筹款中,庄希泉在槟榔屿加入同盟会。
    1912年,孙中山先生在上海出任中华实业银行名誉董事长,计划招股1000万元。为此,庄希泉第二次受命前往新加坡、槟榔屿、缅甸等地筹款,不足三个月超额完成了海外招股的任务。中华实业银行为民国后建立的第一家银行,庄希泉曾任该行南洋总分行协理。
    1916年庄希泉在新加坡创立中华国货公司,第二年创办南洋女校,探索“教育救国”的道路。
    1934年夏,因在菲律宾与王雨亭办《前驱日报》宣传抗日反蒋,在厦门被蓝衣社特务拘捕,经各方营救获释后到菲律宾继续办《前驱日报》,并经营苏联电影。抗战期间,庄希泉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洪流,为巩固发展党的抗日救国统一战线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1942年中共南方工委、广西省工委遭破坏,庄希泉同志以华侨身份掩护地下党员坚持斗争,并长途跋涉千余里,不惜变卖香港的全部家产资助革命。抗战胜利后,庄希泉返回香港、新加坡,经营进步电影和进出口贸易。
    1947年在香港加入民主同盟,并任香港工商委员会委员,积极协助党做了大量的海外统战工作。全国解放前夕,庄希泉受中共中央南方局委托,专程飞往新加坡,面邀陈嘉庚先生回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新中国成立,庄希泉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1950年初回国到任。建国后,庄希泉一直从事侨务工作。
     1978年以后,先后担任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二届全国侨联主席,第三届全国侨联名誉主席,以及华侨大学董事长和中国华侨历史学会会长、名誉会长等职。1982年,以95岁高龄加入中国共产党,实现了自己多年的夙愿。他为人正派,敢于直言,在反右扩大化中,抵制“左”的影响,保护了一些归侨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祸国殃民和迫害归侨、侨眷的罪行极为愤慨,为国家的命运而担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庄希泉不顾年迈体弱,在侨务界的拨乱反正、侨乡的两个文明建设、侨联组织的健全和发展等方面,倾尽了心血,并寄言海外亲朋,盼望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庄希泉是著名的爱国侨领、新中国侨务工作主要领导人之一。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岁月中,历尽千辛万苦,以《永爱中华志不渝》自勉,从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者发展为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这就是他所走过的光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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